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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06-03 16:15發(fā)布252人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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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楠| 官方答疑老師
已解答:161441個問題
學員你好,我是來自會計教練的答疑老師,很高興為你服務,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助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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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師解答
回答
新《公司法》五年實繳的規(guī)定讓很多原來盲目追求高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坐不住了,紛紛開始減資。
當時注冊時有多爽,現(xiàn)在減資就有多酸爽。
減資其實不是簡單地把注冊資本減少,換一下營業(yè)執(zhí)照那么簡單,如果減資不按照法律規(guī)定操作,即使注冊資本減下來了,股東還是要在原來認繳的金額內承擔責任的。
今天說一個不太常見的減資操作知識:定向減資。
一、什么是定向減資?
定向減資也叫非等比例減資。
一般的減資是所有股東的認繳金額同比例減少,例如原來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張三認繳700萬,李四認繳300萬。現(xiàn)在公司減資至100萬元,那么張三認繳金額變?yōu)?0萬元,李四認繳金額變?yōu)?0萬元。這叫等比例減資。
如果公司減資至100萬元,張三減資400萬元,認繳金額變?yōu)?00萬元,李四減資500萬元,認繳金額變?yōu)?元,那么這就是非等比例減資,俗稱定向減資,就是定向減少或者全部減去李四股東的認繳出資額。
二、定向減資適用的場景
定向減資適用以下場景:
(一)消除出資義務
新《公司法》實行之前公司注冊資本執(zhí)行認繳制,新公司法實施后,有限公司要求5年內實繳,股份公司也調整為實繳制。
所以,部分公司在認繳制下注冊資本過大或者不想實繳的公司會選擇減資。
(二)為彌補公司虧損而減資
為彌補公司虧損而減資,看著很簡單,但是它的法律意義卻很復雜。
假設某公司注冊資本(已實繳)為1000萬,實收資本為1000萬,公司虧損900萬,賬面上未分配利潤為-900萬。不考慮其他項目,那么可以將公司減資900萬元,就是將實收資本的900萬元來彌補虧損,將虧損變?yōu)?。最終公司變?yōu)?,注冊資本100萬元,實收資本100萬元,未分配利潤0元,這就是為彌補公司虧損而減資。
新《公司法》對相應操作也進行了規(guī)定:“第二百二十五條公司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彌補虧損后,仍有虧損的,可以減少注冊資本彌補虧損。減少注冊資本彌補虧損的,公司不得向股東分配,也不得免除股東繳納出資或者股款的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未彌補虧損而減資的公司的股東應該全部實繳,不能在股東未實繳的情況下操作,否則股東仍要在原認繳范圍內承擔責任。
(三)股東退出
通過減資實現(xiàn)股東退出,像前面舉的例子,通過減資,將李四股東的認繳金額全部減去,從而實現(xiàn)李四的退出。
多適用于中小股東的退出、投資機構的退出時,無法通過股權轉讓或者其他途徑實現(xiàn)時的一種非常規(guī)操作。
三、新公司下定向減資的操作技巧
(一)董事會制定公司減資方案
依據為:(新《公司法》第六十七條);
第六十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本法第七十五條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五)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二)股東會對公司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這里需要特別注意,根據新規(guī)定,應該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或者章程有約定的才可以進行定向減資。
依據為:
(新《公司法》第五十九條、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
第五十九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guī)定,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第二百二十四條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按照股東出資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應減少出資額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另有約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三)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依據為:(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第二百二十四條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四)通知或公告?zhèn)鶛嗳?/strong>
依據為:(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第二百二十四條 公司應當自股東會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或者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五)修改公司章程
依據為(新《公司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條)
第四十五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第四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三)公司注冊資本。
(六)辦理變更登記
依據為:(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
第三十四條 公司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十五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依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等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四、定向減資的風險提示
(1)若公司負有外債、股東尚未實繳出資,則減資后股東仍需在認繳但未實繳出資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2)如果公司減資事項違反法定程序,沒有通知、公告?zhèn)鶛嗳?,則對股東比照抽逃出資的法律規(guī)定進行責任認定,在減資范圍內承擔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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