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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資消費稅會計分錄

發(fā)布時間:2019-08-06 16:37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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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分錄:委托加工物資消費稅

會計分錄:委托加工物資消費稅


委托方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用于——

一、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的,委托方應按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二、委托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應將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人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三、委托加工物資加工完成驗收入庫后,應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貸:委托加工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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