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西藏的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后估分系統(tǒng),現在上線了,大家久等了。想要估一估自己考多少分的,對答案的,看真題的,看真題解析的,都可以使用這個系統(tǒng)。點擊下方卡片,即可使用。
(一)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 = 銷項稅額 - 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 = 不含增值稅銷售額 × 適用稅率
銷售額 = 全部價款 + 價外費用
(二)價稅分離
不含稅銷售額 = 含稅銷售額 ÷ (1+ 適用稅率)
(三)銷項稅額
1. 核定銷售額--按順序核定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市場價格);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①非應稅消費品
組成計稅價格 = 成本 × (1+ 成本利潤率)
②應稅消費品
組成計稅價格 = 成本 × (1+ 成本利潤率) + 消費稅稅額
注意:核定方法按順序,先找自己再同類,啥都沒有要組價。
如果還沒有考的同學可以使用估分系統(tǒng),看看今年的考點,側重點。然后在結合著晚上的考前兩小時,聽聽有專門老師帶來的預測,為明天的考試做好充足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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