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押金?押金與定金的區(qū)別是什么?定金在法律上是一種擔保方式,其目的在于使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更多內容小編字在下文做了具體的整理與分享,有興趣的朋友一起來閱讀下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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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是擔保物權的一種,具體的講是質押擔保的一種特殊形式,即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或者等價物移交債權人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的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從押金中優(yōu)先受償。
目前,我國現(xiàn)行法律對于押金尚無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依據(jù)法律沒有強制性規(guī)定即為合法的法律原則,應當允許當事人在經濟活動中采取約定給付一定數(shù)額的押金這種擔保方式。
1、定金擔保的是債權,不具有物權效力,而押金應屬于擔保物權的范疇;
2、定金是法定的擔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間交易過程中習慣上采用的方式,我國法律既未明確承認也不禁止押金這種擔保方式;
3、設定人的范圍不同:定金的設定僅限于被擔保合同的當事人,而押金的給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
4、約定限額法律規(guī)定不同:定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數(shù)額可由當事人自由約定,其數(shù)額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標的額;
5、制裁后果不同:定金具有懲罰違約方的功能,而押金僅具有擔保合同義務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對違約方的制裁僅以所交的押金為限。即給付押金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并不承擔雙倍返還押金的義務。
1、小張向小李租了一個單間房屋,雙方約定由小張向小李交付1500元作為押金,要是租賃到期,小張已經結清所有費用,則1500元的押金就返還小李;要是小張租賃到期時還沒還清房租,則小李就可以在這1500元的押金中扣除租金。
2、押金的功能主要以合同約定的為準,建議在約定押金的合同中,注意明確押金的扣罰規(guī)則、是否計息、退還條件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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