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銷售是指商品已經支付但貨款分期回收的一種銷售方式。分期收款銷售的特點是指所銷售的商品價值較大且收款期限較長,相應的收款的風險也較大。那么分期收款銷售的稅務處理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就和小編一起去了解吧。
分期收款銷售是指商品已經支付但貨款分期回收的一種銷售方式。分期收款銷售的特點是指所銷售的商品價值較大且收款期限較長,相應的收款的風險也較大。那么分期收款銷售的稅務處理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就和小編一起去了解吧。
【例1】長江百貨商場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黃河實業(yè)公司銷售彩電100臺,每臺售價3 000元,共計價款30萬元。合同約定分4個月等額付款。該型號彩電單位成本2 000元,增值稅稅率17%。假定長江百貨商場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發(fā)出商品時:
借:發(fā)出商品 200 000
貸:庫存商品 200 000
(2)按合同規(guī)定每期收到應收的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87 75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75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2 750
(3)結轉銷售成本時: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50 000
貸:發(fā)出商品 50 000
【例2】湘江公司于2007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一大型設備給海天公司,合同價格為4萬元,分4年等額付款,每年末支付1萬元。假定該大型設備不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時的銷售價格為3萬元,該設備實際成本2萬元。
分期收款銷售的增值稅處理如下:
主營業(yè)務收入=30 000(元)
主營業(yè)務收入應交增值稅=30000×17%=5 100(元)
不含稅利息收入(未實現融資收益)=10 000÷1.17=8 547(元)
利息收入應交增值稅額=8547×17%=1 453(元)
應交增值稅總額=5 100+1 453=6 553(元)
長期應收款=30 000+8 547+6 553=45 100(元)
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銷售成立時:
借:長期應收款 45 1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30 000
未實現融資收益 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 1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20 000
貸:庫存商品 20 000
(2)2007年12月31日時:
應交增值稅=(3 811÷1.17)×17%=554(元)
借:銀行存款 11 275
未實現融資收益 3 811
貸:長期應收款 11 275
財務費用 3 25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54
(3)2008年12月31日時:
應交增值稅=(3 001÷1.17)×17%=436(元)
借:銀行存款 11 275
未實現融資收益 3 001
貸:長期應收款 11 275
財務費用 2 56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36
(4)2009年12月31日時:
應交增值稅=(2 102÷1.17)×17%=306(元)
借:銀行存款 11 275
未實現融資收益 2 102
貸:長期應收款 11 275
財務費用 1 79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06
(5)2010年12月31日時:
應交增值稅=(1 086÷1.17)×17%=157(元)
借:銀行存款 11 275
未實現融資收益 1 086
貸:長期應收款 11 275
財務費用 92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57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分期收款銷售的稅務處理的有關內容,相信大家對此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的會計資訊可以掃描二維碼加入會計教練交流群,也可以在線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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