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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寵物飼料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

發(fā)布時間:2020-11-23 15:42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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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寵物飼料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2〕812號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寵物飼料征收增值稅問題的請示》(京國稅發(fā)〔2002〕184號)收悉。寵物飼料產(chǎn)品不屬于免征增值稅的飼料,應按照飼料產(chǎn)品1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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