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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稅法應納增值稅計算

發(fā)布時間:2019-11-26 10:19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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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稅法應納增值稅計算,注冊會計師已經進入到備考階段,考生們在備考過程中要熟知教材里面的知識點,為了幫助同學們更好的備考注冊會計師,小編整理了基礎班的部分知識點,快來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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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計稅方法和應納增值稅計算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 增值稅法

【知識點】計稅方法和應納增值稅計算

計稅方法和應納增值稅計算

1.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1)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10%)×3%

(2)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2.小規(guī)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納稅人出租的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qū))的,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1)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2)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3.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1)出租不動產——非住房: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2)出租住房: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注會稅法是注會考試科目中相對較難的科目,同學們一定要認真對待,才能為順利通過考試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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