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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追索權的截止日期是多少

發(fā)布時間:2019-08-07 16:50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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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追索權的截止日期是多少

行使追索權的截止日期是多少

追索權:追索權,即指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現(xiàn)時,持票人得請求其前手償還匯票金額及有關損失和費用的權利。追索權是在票據權利人的付款請求權得不到滿足時,法律賦予持票人對票據債務人進行追償?shù)臋嗬F涫怯脧浹a付款請求權對保護持票人票據權利的實現(xiàn)所帶來的局限性的一種制度。

行使追索權的截止日期分為三種:

1.針對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是2年;

2.一般前手的是6個月;

3.如果是票據債務人付款后獲得票據權利而再行追索的,則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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