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guī)定,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現在年度匯算清繳的申報已經開始兩周了,滿足申報辦理的朋友要開始進行處理了,在計算應納稅額時,還有稅前扣除項目可以給大家享受,但也不是所有扣稅義務人都可以的,下面就來看看2022年個稅年度匯算清繳可以享受哪些稅前扣除的內容,小編對這個問題做了詳細的介紹。
下列在納稅年度內發(fā)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期間填報扣除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二)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稅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相信大家看完這些,對2022年個稅年度匯算清繳可以享受哪些稅前扣除了吧,還對年度匯算清繳的內容和計算公式做了分析,希望對大家的工作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哪里不理解的地方,可以聯系答疑老師,也可以領取上文的個人所得稅資料學習更多匯算清繳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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