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企業(yè)每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需在年度終了六個月內完成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這兩大類稅務清繳工作,現在已經過去一半時間了,但還有朋友不清楚個稅年度匯算清繳什么時間要辦理,那就來看下文每年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什么時間開始的文章,相信大家看完就理解了。
辦理時間
年度匯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經國務院批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依據稅法規(guī)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閱讀完上文中的內容后,相比大家應該知道每年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什么時間開始了,還補充了辦理的情形,看完滿足條件的納稅人就要在三月初開始辦理,若對上面的問題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盡管來向會計教練的老師咨詢,還想了解更多的內容也領取上文匯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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