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的辦理時間現(xiàn)在已經(jīng)開始了,一些朋友已經(jīng)在處理相關的匯算工作了,平時企業(yè)每個月或者每季度都會預繳一部分的個稅所得稅費用,在年末終了之后還會再對其進行一個總結匯算,若發(fā)現(xiàn)自己少交了,稅局就會要求進行補稅,不然會收到罰款,相信大家也看到更偷稅漏稅被處罰的新聞,所以今天就和大家講解一下2021年度個稅匯算清繳的辦理時間是什么時候,以免錯過申報時間,請看下文。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凡在今年3月1日至15日期間有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wǎng)頁端預約辦理時間。3月16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年度匯算。
辦理年度匯算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下載個人所得稅APP進行辦理:點擊進入
溫馨提示:
2021年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將于3月1日正式開始,大家可進入個稅專題頁面,找到匯算準備,參看個人信息,提前填報信息,進行準備。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1、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wǎng)頁端,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2、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nèi)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納稅人與受托人需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文章中對2021年度個稅匯算清繳的辦理時間做了詳細的講解,對申報辦理的三種方式也做了解釋,現(xiàn)在看完此文章后,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及時找會計教練的老師就行,也可以在上文中領取匯算卡片的資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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