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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如何開具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

發(fā)布時間:2019-12-28 09:56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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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計的實際工作中,很多情況下依舊需要向相關部門提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而購買車需要納稅人進行納稅,為了簡化納稅人納稅流程,國家決定不再發(fā)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那么,納稅人如何開具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如您還有其他疑問,請點擊下方圖片即可,將會有專業(yè)的老師為您一對一解答。

在會計的實際工作中,很多情況下依舊需要向相關部門提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而購買車需要納稅人進行納稅,為了簡化納稅人納稅流程,國家決定不再發(fā)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那么,納稅人如何開具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

納稅人如何開據(jù)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

問:購置新車如何開具完稅證明?

答:根據(jù)《關于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yè)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號)文件第一條規(guī)定,自2019年6月1日起,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yè)務時,稅務機關不再打印和發(fā)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納稅人辦理完成車輛購置稅納稅業(yè)務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時,不需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納稅人辦理完成車輛購置稅納稅業(yè)務(免稅業(yè)務除外)的具體情形如下:納稅人到銀行辦理車輛購置稅稅款繳納(轉賬或者現(xiàn)金)、由銀行將稅款繳入國庫的,國庫已傳回《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聯(lián)次;納稅人通過橫向聯(lián)網電子繳稅系統(tǒng)等電子方式繳納稅款的,稅款劃繳已成功;納稅人在辦稅服務廳以現(xiàn)金方式繳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已收取稅款。

第六條規(guī)定,納稅人如需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由主管稅務機關打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見附件),亦可自行通過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電子稅務局等官方互聯(lián)網平臺查詢和打印。

以上內容就是納稅人如何開據(jù)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具體的內容小編已在上述文章中作出了解答。但是作為一名財務會計,不僅要掌握這些內容,還要對一般納稅人稅務籌劃的相關內容有所了解,防范納稅的稅務風險,如你還存有什么問題,咨詢下方的二維碼添加老師微信或留下聯(lián)系方式,將會有專業(yè)老師一對一解答疑惑,還可以免費試聽學習財務會計的課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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