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稅務的處理是各位會計人員工作的時候都需要全面進行處理的工作內容,也是需要會計人員進行學習的內容,于是小編今天就為大家整理了有關房屋繼承稅費的知識內容了,那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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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時效的相關規(guī)定主要為:
1、依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正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他們繼承的份額都是相等的。
2、根據《繼承法》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的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但在兩年之內繼承人又沒有向法院起訴要求繼承此財產的,即已超過法定訴訟時效期限,法院將不再保護繼承人的繼承權利。
繼承須按3%交契稅。
根據《通知》規(guī)定,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而國家稅務總局此前的規(guī)定是,對于《繼承法》規(guī)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征收契稅;對于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從《通知》的規(guī)定內容看,今后不論是否法定繼承人,其受贈的房產都要征收契稅,征收額度為贈與房屋市場價的3%。以一套現值30萬元的房子為例,過去子女繼承免征契稅,今后就得交納9000元契稅。
再出售征20%個稅。
近日公布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包括繼承、遺囑、直系親屬贈與等房屋贈與的受贈人,在取得無償贈與的房產后再次轉讓時,要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能像自購住房出售時那樣,采用政策相對寬松的核定征收方式,只要按住房轉讓收入的1%至3%繳納個稅就行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房屋繼承稅費的知識內容了,各位會計人員如果還想學習更多稅務的實操知識內容,可以全面的咨詢我們,不斷學習更多稅務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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