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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不動產差額征稅如何開票

發(fā)布時間:2020-06-20 16:12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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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不動產差額征稅如何開票?很多會計從業(yè)人員不清楚銷售不動產差額征稅怎么開票的?差額征稅是納稅人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其他納稅人的規(guī)定項目價款后的銷售額的計稅方法。本文針對“銷售不動產差額征稅如何開票?”這一問題做了詳細的講解,感興趣的伙伴們一起來學習吧!

銷售不動產差額征稅如何開票?很多會計從業(yè)人員不清楚銷售不動產差額征稅怎么開票的?差額征稅是納稅人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其他納稅人的規(guī)定項目價款后的銷售額的計稅方法。本文針對“銷售不動產差額征稅如何開票?”這一問題做了詳細的講解,感興趣的伙伴們一起來學習吧!

銷售不動產差額征稅如何開票?

1、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3、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購買的住房和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4、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其購買的住房),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5、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取得的差額征稅增值稅發(fā)票可以抵扣嗎?

一般情況下,只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就可以按照抵扣聯(lián)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

但是,有些采取差額征稅的項目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這種情況如果銷售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也是不能抵扣的。

采用差額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項目有:勞務派遣服務,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fā)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旅游服務,經紀代理服務,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電信企業(yè)為公益性機構接受捐款。這些情況,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也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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