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無償贈送或者買一贈一的會計處理,是很多會計人員都覺得十分頭疼的事情,特別是相關的涉稅問題的處理。各位會計工作者,別在為此苦惱了,無償贈送的財稅處理實例解析,小編整理出來了,趕快來看看吧,希望大家看過后能夠進行獨立做賬。
一提起無償贈送或者買一贈一的會計處理,是很多會計人員都覺得十分頭疼的事情,特別是相關的涉稅問題的處理。各位會計工作者,別在為此苦惱了,無償贈送的財稅處理實例解析,小編整理出來了,趕快來看看吧,希望大家看過后能夠進行獨立做賬。
“買贈”體現形式
“無償贈送”在營銷模式中一般體現為“來店有禮”、“進店即送”。即無論消費者是否消費,都可以獲得禮品。禮品又可以分為現金和實物。
一、 增值稅
1、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按視同銷售處理;
2、根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或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按視同銷售處理。
二、企業(yè)所得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和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和提供勞務,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根據國稅函〔2008〕828號《關于企業(yè)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企業(yè)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fā)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guī)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三、個人所得稅
財稅[2011]50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促銷展業(yè)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1、企業(yè)在業(yè)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意!新個稅法中已經刪除“其他所得”了,但是總局官網上的財稅[2011]50號文件依然有效,我們也會繼續(xù)關注稅局政策動向,有新的變動服寶也會第一時間跟大家分享~)
2、企業(yè)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舉例:某公司舉辦開業(yè)慶典,對凡進店的客人,無論是否消費,均贈送10元現金紅包/代金券或者購進時不含稅價值10元的毛絨玩具,當天共贈送禮品100份,毛絨玩具的增值稅率為13%,并且購進時取得了專用發(fā)票。
現金紅包/代金券:
借:銷售費用 1000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8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00
1、值稅=0元;
2、所得稅=-1000*25%=-25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
3、應代扣代繳個稅=1000*20%=200元,也就是說,客人實際拿到的現金/代金券為800元。
毛絨玩具:
1、 購進時:
借:庫存商品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0
貸:銀行存款 1130
2、贈送時:
借:銷售費用 1130
貸:庫存商品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0
3、代扣代繳個稅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00
(注意:無償贈送實務中代扣代繳個稅時,商家很難再向客戶收取個稅,所以通常由商家承擔,并計入相關費用科目,但因納稅義務無法轉移,所以匯算清繳時要對個稅對應的費用金額進行納稅調增。)
1、增值稅=130-130=0元;(視同銷售)
2、所得稅=(1000-1000-1130)*25%=-282.5元(視同銷售)
3、應代扣代繳個稅=1000*20%=200元
為了便于大家理解,所得稅視同銷售補足后的會計分錄應為:
借:銷售費用 113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1000
貸:庫存商品 1000
但實際的賬務處理仍然按照“第2步”進行會計核算。
溫馨提示:上例贈品為外購,視同銷售時,增值稅和所得稅均以購入價作為計稅基礎,如果贈品為自產產品,那么增值稅和所得稅都要以公允價值作為計稅依據。
好了,上述文章就是小編整理的無償贈送的財稅處理實例解析,供大家參考學習!更多關于分錄處理相關知識想要學習的,上方圖片課程可以免費試聽學習哦,原價180的課程現在可以免費試聽了,需要的趕快行動吧。還可以免費領取各行業(yè)會計實操做賬的資料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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