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行為有增值稅視同銷售,也有企業(yè)所得稅的視同銷售行為。但是日常的財務工作中大家常會處理的會計實務內容是有關“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行為”。因此,對于增值稅視同銷售的情況都清楚嗎?今天小編將要為各位會計新人分享的稅務知識是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的無償行為有哪些,相信會對大家的理解有幫助的。
視同銷售行為有增值稅視同銷售,也有企業(yè)所得稅的視同銷售行為。但是日常的財務工作中大家常會處理的會計實務內容是有關“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行為”。因此,對于增值稅視同銷售的情況都清楚嗎?今天小編將要為各位會計新人分享的稅務知識是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的無償行為有哪些,相信會對大家的理解有幫助的。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關于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55號)第一條、第二條規(guī)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qū)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增值稅。在政策執(zhí)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qū)實現(xiàn)脫貧的,可繼續(xù)適用上述政策。
“目標脫貧地區(qū)”包括832個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qū)縣(新疆阿克蘇地區(qū)6縣1市享受片區(qū)政策)和建檔立卡貧困村。
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已發(fā)生的符合上述條件的扶貧貨物捐贈,可追溯執(zhí)行上述增值稅政策。
此為視同銷售貨物的一種例外情形,雖無償贈送了貨物,但因其是扶貧捐贈,無需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但需注意此政策是有起止時間的。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chuàng)新藥后續(xù)免費使用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號)規(guī)定,藥品生產企業(yè)銷售自產創(chuàng)新藥的銷售額,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提供給患者后續(xù)免費使用的相同創(chuàng)新藥,不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范圍。自2015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此為視同銷售貨物的又一例外情形,目的在于鼓勵創(chuàng)新藥的研發(fā)和使用,且此無需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的規(guī)定,只有起始時間,沒有終止時間。
根據(jù)《關于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第七條規(guī)定,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的,不屬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印發(fā))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視同銷售服務。本條款自2016年12月24日起施行。
此為視同銷售服務的一種例外情形,免租期內,雖然無償提供了租賃服務但無需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同樣是只有起始時間,沒有終止時間。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yǎng)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第三條規(guī)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yè)集團內單位(含企業(yè)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
此為視同銷售服務的又一例外情形,雖然無償提供了貸款服務但無需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但要注意此文件也是有起止時間的。
增值稅視同銷售的基本情況,大家是否有了解了呢?上述有關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的無償行為有哪些,就介紹到這里了,還有其他疑問的,咨詢在線答疑老師吧?;蛘呖梢蕴砑佑疑戏嚼蠋熚⑿?,日常的做賬報稅工作都是可以隨時咨詢我們老師的。還有增值稅的精講試聽課程視頻可以聯(lián)系老師免費試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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