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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的十三項補貼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發(fā)布時間:2020-10-20 17:08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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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的十三項補貼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十三項包括政府特殊津貼、福利補助、軍人職業(yè)津貼等等,關于這些福利補貼是否繳納個稅,國家有明確的規(guī)定,一起來看下文了解一下吧!

軍人的十三項補貼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十三項包括政府特殊津貼、福利補助、軍人職業(yè)津貼等等,關于這些福利補貼是否繳納個稅,國家有明確的規(guī)定,一起來看下文了解一下吧!

軍人的十三項補貼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軍隊干部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6〕14號)第二條

第一款:按照政策法規(guī),屬于免稅項目或者不屬本人所得的補貼、津貼有 8項,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即:

1.政府特殊津貼;

2.福利補助;

3.夫妻分居補助費;

4.隨軍家屬無工作生活困難補助;

5.獨生子女保健費;

6.子女保教補助費;

7.機關在職軍以上干部公勤費(保姆費);

8.軍糧差價補貼。

第二款:對以下5項補貼、津貼,暫不征稅:

1.軍人職業(yè)津貼;

2.軍隊設立的艱苦地區(qū)補助;

3.專業(yè)性補助;

4.基層軍官崗位津貼(營連排長崗位津貼);

5.伙食補貼。

一次性破產安置費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這個問題,小編今天在上文做了具體的解答,對此有疑問的朋友,可以通過閱讀文章做學習了解;若是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點擊咨詢我們的在線答疑老師,為您做更加具體的解答;還可以在文章下方掃碼,免費領取會計學習資料和試聽課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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