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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票據(jù)記載事項中,不屬于相對記載事項的是()

發(fā)布時間:2021-02-09 10:35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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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2021年的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越來越近了,不知道大家現(xiàn)在的備考情況怎么樣了,大家可以搜尋一些歷年真題,在以往的歷年真題中找到某類題目的規(guī)律,從而在備考的時候可以有個方向,小編在下文為大家整理了初級經(jīng)濟法的題庫,感興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編一起去下文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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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票據(jù)記載事項中,不屬于相對記載事項的是( )。

A. 保證日期

B. 承兌日期

C. “不得轉讓”字樣

D. 背書日期

【答案】C

【解析】選項C:“不得轉讓”事項為任意記載事項。

支票上的相對記載事項

(1)付款地。付款地是指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支付確定的金額的地點。如果支票上沒有記載付款地,這并不意味著支票無效,即視為付款人的營業(yè)場所為付款地。

(2)出票地。出票地是指出票行為完成的地點,也就是出票人簽發(fā)支票的地點。如果支票上沒有記載出票地,這并不意味著支票無效,即視為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匯票上的相對記載事項

(1)付款日期。這是指支付匯票金額的日期。匯票除見票即付外,其金額一般是在簽發(fā)匯票后一段時間才支付。因此,匯票應記載一個付款日期以作為票據(jù)權利人行使票據(jù)權利的依據(jù)。

(2)付款地。這是指匯票金額的支付地點。此一內容應在票據(jù)上加以明確記載,以便于收款人或持票人知道在何地提示付款。

(3)出票地。這是指出票人簽發(fā)票據(jù)的地點,此一內容亦應在票據(jù)上加以明確記載。

上文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初級經(jīng)濟法題庫,相信大家對此也一定都有所了解了,如果大家還有什么疑問的話可以在線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也可以直接點擊下方免費領取初級會計備考資料包,幫助大家一次順利的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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