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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潤轉實收資本是否納稅

發(fā)布時間:2021-07-19 15:08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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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一般是財務人員最忙的時候,對于未分配利潤轉實收資本是否納稅這個問題,有些小伙伴可能不是很了解,所以,會計教練小編在下面的文章中為大家總結了關于這一方面的相關知識點,感興趣的小伙伴可以跟著小編一起來學習。如果大家還有疑問的話,歡迎大家前來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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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潤轉實收資本是否納稅

未分配利潤轉實收資本的征稅情況

1.非上市及未在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yè)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并符合財稅116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的,納稅人可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非上市及未在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其他企業(yè)轉增股本,應及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上市公司或在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yè)轉增股本(不含以股票發(fā)行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按現行有關股息紅利差別化政策執(zhí)行。

未分配利潤轉實收資本的不征稅情況

1、個人取得上市公司或已掛牌新三板企業(yè)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轉增的股本,按現行有關股息紅利差別化政策執(zhí)行: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1或多名個人投資者以股權收購方式取得被收購企業(yè)100%股權,以不低于凈資產價格收購股權的,企業(yè)原盈余積累(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已全部計入股權交易價格,新股東取得盈余積累轉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個人所得稅.新股東以低于凈資產價格收購股權的,企業(yè)原盈余積累中,對于股權收購價格減去原股本的差額部分已經計入股權交易價格,新股東取得盈余積累轉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未分配利潤轉實收資本的納稅步驟

1、分配利潤可以直接轉增實收資本。而且只要出具董事會決議,可直接至工商部門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的變更手續(xù),無須通過驗資程序。

2、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要有限額限制的,增完以后的,分配利潤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3、股東為個人,且為居民納稅人的,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屬于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股東征收個人所得稅。

4、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份制企業(yè)轉增股本和派發(fā)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fā)〔1997〕198號)的規(guī)定:

股份制企業(yè)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于股息、紅利性質得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人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股份制企業(yè)用盈余公積金派發(fā)紅股屬于股息、紅利性質得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征稅。

股東為個人,且為居民納稅人的,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屬于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股東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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