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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匯算清繳這個誤區(qū)不要有

發(fā)布時間:2020-05-29 17:33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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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匯算清繳這個誤區(qū)不要有!!個稅匯算還是要自己參與在計算的,現(xiàn)在電子信息技術(shù)不斷發(fā)展,學會使用匯算清繳APP,很快搞定個稅匯算清繳!

個稅匯算清繳這個誤區(qū)不要有!!個稅匯算還是要自己參與在計算的,現(xiàn)在電子信息技術(shù)不斷發(fā)展,學會使用匯算清繳APP,很快搞定個稅匯算清繳!

我自己不會進行個稅匯算,也怕匯算錯了承擔風險和責任,我讓所在單位幫著個稅匯算,我就什么也不用管了,而且出現(xiàn)問題由所在單位給我承擔。

糾正:

以上認識是錯誤的。

讓所在單位幫著個稅匯算,并不代表你什么也不用管了,而且還是你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注意:

1、如需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

2、確認事項包括:

(1)是否有需補充的收入、扣除等信息并需補充完整;

(2)如您可以申請退稅,需確認是否申請退稅并提供退稅銀行卡賬號;如您需補稅,需確認稅款支付方式;

3、單位根據(jù)您提供信息代您填寫申報表、計算應退(補)稅并辦理申報;

4、如果需要補稅,由單位代繳稅款的,需將稅款交到單位由其代繳;自行繳納稅款的,可以在單位代為申報后自行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繳納。

參考: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guān)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小編為您整理的個稅匯算清繳這個誤區(qū)不要有的內(nèi)容就到這里啦,希望以上內(nèi)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想要獲取更多資訊和進一步了解我們的話,可以關(guān)注和收藏會計教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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