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綁定賬號

您的微信還未綁定賬號,請使用您的手機號綁定現有賬號或創(chuàng)建新賬號

微信登錄

掃碼登陸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二維碼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登錄即表示已閱讀并接受《用戶協議》《隱私政策》

未注冊用戶掃碼即可成功注冊

登陸 注冊 忘記密碼

個人通過慈善事業(yè)捐贈如何進行稅前扣除

發(fā)布時間:2020-09-01 17:35來源:會計教練

關注公眾號
掃碼關注公眾號
領免費福利
初級公眾號

個人通過慈善事業(yè)捐贈如何進行稅前扣除?個人通過慈善事業(yè)進行的捐贈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據實扣除。還有更多具體內容,小編在下文做了整理,快來一起看看吧!

個人通過慈善事業(yè)捐贈如何進行稅前扣除?個人通過慈善事業(yè)進行的捐贈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據實扣除。還有更多具體內容,小編在下文做了整理,快來一起看看吧!

問題:

個人通過慈善事業(yè)捐贈如何進行稅前扣除?

回答:

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國家機關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規(guī)定:

①政策優(yōu)惠內容: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è)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國務院規(guī)定對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guī)定。

②優(yōu)惠享受主體:

通過中國境內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向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的個人。

③優(yōu)惠享受條件:

1.個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向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è)進行捐贈。

2.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境內公益性社會組織,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并按規(guī)定條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其他社會組織和群眾團體。

4.個人發(fā)生的公益捐贈支出金額,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

(1)捐贈貨幣性資產的,按照實際捐贈金額確定。

(2)捐贈股權、房產的,按照個人持有股權、房產的財產原值確定。

(3)捐贈除股權、房產以外的其他非貨幣性資產的,按照非貨幣性資產的市場價格確定。

5.居民個人按照以下規(guī)定扣除公益捐贈支出:

(1)居民個人發(fā)生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在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統稱分類所得)、綜合所得或者經營所得中扣除。在當期一個所得項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按規(guī)定在其他所得項目中繼續(xù)扣除。

(2)居民個人發(fā)生的公益捐贈支出,在綜合所得、經營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額分別為當年綜合所得、當年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30%;在分類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額為當月分類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30%。

(3)居民個人根據各項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贈支出、適用稅率等情況,自行決定在綜合所得、分類所得、經營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贈支出的順序。

6.非居民個人發(fā)生的公益捐贈支出,未超過其在公益捐贈支出發(fā)生的當月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在經營所得中繼續(xù)扣除。

7.國務院規(guī)定對公益捐贈全額稅前扣除的,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個人同時發(fā)生按30%扣除和全額扣除的公益捐贈支出,自行選擇扣除次序。

④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號)

關于“個人通過慈善事業(yè)捐贈如何進行稅前扣除”的財會內容,就為大家暫時分享到這里啦,若是大家對此還有什么疑問,可以點擊文章上方,咨詢會計教練的在線答疑老師,為您答疑解惑;還可以免費領取會計學習資料,并進行站內可預約哦!我們在會計教練等您,快來學習吧!

京ICP備16061061號-1 | 北京天華在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會計培訓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