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jié)又要到啦,到了該吃月餅的時候啦,但是關于月餅在會計實務中也是大有學問可以探討呢,今天我們就來一起探討一下購買月餅用于集體福利的財稅處理的問題吧,購買月餅用于集體福利的會計處理怎么做?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怎么處理?這些問題都可以在文章內找到答案哦!
中秋節(jié)又要到啦,到了該吃月餅的時候啦,但是關于月餅在會計實務中也是大有學問可以探討呢,今天我們就來一起探討一下購買月餅用于集體福利的財稅處理的問題吧,購買月餅用于集體福利的會計處理怎么做?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怎么處理?這些問題都可以在文章內找到答案哦!
案例:會計教練今年中秋節(jié)購買了100盒月餅用于中秋晚會品嘗,并且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金額一共20000元,增值稅額2600元。那么購買月餅用于集體福利的財稅處理怎么做呢?
購進時:
借:庫存商品 20000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額) 2600
貸:銀行存款 22600
發(fā)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22600
貸:庫存商品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600
期末計提職工薪酬時:
借: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 226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22600
轉出進項稅額2600元。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guī)定: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不視同銷售,22600元并入職工福利費限額扣除。
政策依據:
A、《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第二條規(guī)定,資產所有權屬已發(fā)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guī)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因為購進貨物用于集體福利資產所有權沒有改變,故不視同銷售。
B、《財政部關于企業(yè)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規(guī)定,企業(yè)職工福利費包括發(fā)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依據:
A、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2012年4月11日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就所得稅相關政策中答復,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B、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2018年第三季度稅收政策解讀,目前對于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個人量化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稅。
購買月餅用于集體福利的財稅處理相關知識點,小編今天就暫時為大家分享到這里啦,希望可以給大家的會計學習和工作帶來一些啟發(fā)和幫助!會計學習與成長需要長期的積累與堅持,不是一蹴而就的,正在從事會計工作或者學習會計的朋友,可以來會計教練學習鍛煉,這里有專業(yè)的輔導答疑老師,還有針對性課程學習,滿足您的學習和工作需要,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來了解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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