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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發(fā)布時間:2020-09-28 16:00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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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以下簡稱《車輛購置稅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的部署,稅務總局制發(fā)《關于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豆妗饭彩邨l,明確了車購稅“一車一申報”制度,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申報地點,申報納稅、退稅申報所附資料,計稅價格核定,完稅信息更正,過渡期安排等事項,最大限度方便廣大納稅人。

一、減輕納稅人負擔

依據《車輛購置稅法》取消最低計稅價格的要求,《公告》全面廢止了有關最低計稅價格的規(guī)定,改按發(fā)票價格征稅,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二、便利納稅人辦稅

落實《車輛購置稅法》實現車輛購置稅完稅或者免稅信息電子化,全面廢止有關紙質完稅證明的規(guī)定。稅務機關和公安交管部門之間實現電子車輛購置稅完稅或者免稅信息傳輸,減少了認證手續(xù),方便了納稅人。

三、精簡辦稅資料

取消最低計稅價格之后,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yè)免于向稅務機關報送用于生成最低計稅價格的相關信息。同時,精簡各類申報資料36份,明確稅務機關能夠通過政府信息共享獲取相關資料信息的,納稅人不再提供資料原件或復印件。

鏈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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