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銷售設備并安裝的增值稅籌劃,今天小編結合案例為大家做一個介紹,其實在會計實務中,會計核算方式不同就可能影響增值稅的應納稅額,具體的內容,下文已經做了詳細的整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一起來閱讀文章。
關于銷售設備并安裝的增值稅籌劃,今天小編結合案例為大家做一個介紹,其實在會計實務中,會計核算方式不同就可能影響增值稅的應納稅額,具體的內容,下文已經做了詳細的整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一起來閱讀文章。
甲公司銷售外購的機械設備,不含稅金額1000萬元,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收取不含稅安裝費200萬元。
1、若是沒有分別核算
增值稅=(1000+200)*13%=156萬元
2、若是分別核算而且安裝選擇一般計稅
增值稅=1000*13%+200*9%=148萬元
3、若是分別核算而且安裝選擇簡易計稅
增值稅=1000*13%+200*3%=136萬元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第六條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后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yǎng)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對于銷售設備并安裝的增值稅籌劃,今天就暫時為大家整理到這里啦,不知道大家是否掌握了上文內容呢?會計教練每天陪您學點會計,積少成多,聚少成塔,助力您的學習與工作更上一層樓!快來會計教練學習吧!
版權聲明:
* 凡會計教練注明 “原創(chuàng)” 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站合法擁有版權的作品,未經本網站授權,任何媒體、網站、個人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轉載請在文中顯著位置標注“原文來源:會計教練”。
* 本網站的部分作品由網絡用戶和讀者投稿,我們不確定投稿用戶享有完全著作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我們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更正與刪除。【投訴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