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綁定賬號

您的微信還未綁定賬號,請使用您的手機號綁定現有賬號或創(chuàng)建新賬號

微信登錄

掃碼登陸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二維碼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登錄即表示已閱讀并接受《用戶協議》《隱私政策》

未注冊用戶掃碼即可成功注冊

登陸 注冊 忘記密碼

匯算清繳倒計時:聽說你資產損失表還不會填

發(fā)布時間:2021-01-28 18:04來源:會計教練

關注公眾號
掃碼關注公眾號
領免費福利
初級公眾號

在現在的到了年根了,就開始對于匯算清繳開始進行處理了,倒計時了,那么匯算清繳倒計時:聽說你資產損失表還不會填,對于這個資產損失表的內容的,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相關的知識內容,想要學習和了解更多的小伙伴們一起來看看下文吧,希望小編的分享可以幫助到大家哦。

在現在的到了年根了,就開始對于匯算清繳開始進行處理了,倒計時了,那么匯算清繳倒計時:聽說你資產損失表還不會填,對于這個資產損失表的內容的,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相關的知識內容,想要學習和了解更多的小伙伴們一起來看看下文吧,希望小編的分享可以幫助到大家哦。

匯算清繳倒計時:聽說你資產損失表還不會填

匯算清繳倒計時:聽說你資產損失表還不會填

一、資產損失扣除原則

1、“資產”的范圍

資產損失所指“資產”是指企業(yè)擁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各類墊款、企業(yè)之間往來款項)等貨幣性資產,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以及債權性投資和股權(權益)性投資。

2、“損失”的內容

企業(yè)所得稅法所稱“損失”,是企業(yè)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準予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yè)在實際處置、轉讓“資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合理損失(即實際資產損失),以及企業(yè)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符合相關規(guī)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法定資產損失)。

3、損失的“確認年度”

企業(yè)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fā)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當年未扣除的準予追補至該損失發(fā)生年度扣除,追補確認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年;法定資產損失,應當在該項資產已符合法定資產損失確認條件,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即申報年度扣除。

注意:無論是實際資產損失還是法定資產損失,確認的前提是“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

4、損失的扣除及收回

企業(yè)發(fā)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扣除。企業(yè)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后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二、資料損失留存?zhèn)洳橘Y料調整

1、2011年第25號公告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

2、2018年第15號公告規(guī)定,企業(yè)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yè)留存?zhèn)洳椤F髽I(yè)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3、2011年第25號公告規(guī)定,企業(yè)資產損失按其申報內容和要求的不同,分為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兩種申報形式。2018年第15號公告出臺后,不再區(qū)分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但仍需按原規(guī)定留存?zhèn)洳橄嚓P資料。

三、資產損失與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3、財稅〔2009〕57號規(guī)定,企業(yè)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被盜等原因不得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與存貨損失一起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財會〔2016〕22號規(guī)定,“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fā)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guī)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匯算清繳的案例免費學習,快來

匯算清繳的相關資料包,免費領

延伸閱讀:

匯算清繳后收到以前年度發(fā)票如何處理啊

匯算清繳怎么調整資產負債表

京ICP備16061061號-1 | 北京天華在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會計培訓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