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時間預計是在9月份進行,所以,留給小伙伴們的備考時間是充足的。但是,在這期間,小伙伴們應該計劃好復習時間,這樣才能順利地考過三科目。沒有進入復習狀態(tài)的小伙伴,希望從今天起,跟著小編一起復習吧,有準備的人,才會離成功更近。中級經濟法必備知識點普通合伙企業(yè)設立的條件,希望能助大家備考中級會計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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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合伙企業(yè)的概念
普通合伙企業(yè),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yè)債務依照《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一種合伙企業(yè)。普通合伙企業(yè)具有以下特點:
1.由普通合伙人組成。
2.合伙人對合伙企業(yè)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合伙企業(yè)的設立的條件
1.合伙企業(yè)的設立條件(重點)
(1)有2個以上合伙人。
A.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B.關于合伙人的資格,《合伙企業(yè)法》作了以下限定:
①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②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得成為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
③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yè)、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2)有書面合伙協議。
第一,合伙協議應當依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第二,合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合伙企業(yè)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入伙與退伙;爭議解決辦法;合伙企業(yè)的解散與清算;違約責任等。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三,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業(yè)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
(3)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第一,合伙協議生效后,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規(guī)定繳納出資。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第二,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第三,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四,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
(4)有合伙企業(yè)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普通合伙企業(yè)應當在其名稱中標明“普通合伙”字樣,其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yè)應當在其名稱中標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樣,合伙企業(yè)的名稱必須和“合伙”聯系起來,名稱中必須有“合伙”二字。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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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經濟法必備知識點普通合伙企業(yè)設立的條件,就為大家分享到這里了。今天都來學習了么?在學習的過程中有疑問的,歡迎咨詢右方在線客服吧。有需要備考資料的小伙伴,聯系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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