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綁定賬號

您的微信還未綁定賬號,請使用您的手機號綁定現(xiàn)有賬號或創(chuàng)建新賬號

微信登錄

掃碼登陸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二維碼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登錄即表示已閱讀并接受《用戶協(xié)議》《隱私政策》

未注冊用戶掃碼即可成功注冊

登陸 注冊 忘記密碼

銷售設備并安裝合同的印花稅處理

發(fā)布時間:2020-10-14 14:54來源:會計教練

關注公眾號
掃碼關注公眾號
領免費福利
初級公眾號

關于銷售設備并安裝合同的印花稅處理,我們首先要明確其印花稅稅率是多少,根據(jù)規(guī)定,銷售設備和設備安裝服務的印花稅稅率均是萬分之三;其次我們要明白簽訂包含兩種應稅項目的應該如何計算繳納印花稅,具體的內(nèi)容,大家一起看下文吧!

關于銷售設備并安裝合同的印花稅處理,我們首先要明確其印花稅稅率是多少,根據(jù)規(guī)定,銷售設備和設備安裝服務的印花稅稅率均是萬分之三;其次我們要明白簽訂包含兩種應稅項目的應該如何計算繳納印花稅,具體的內(nèi)容,大家一起看下文吧!

簽訂銷售設備并提供安裝服務的合同,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規(guī)定:

“二、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chǎn)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chǎn)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

3.營業(yè)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jīng)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

“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xié)作、調(diào)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規(guī)定:

“十七、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jīng)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因此,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筑安裝合同,如果有分別記載金額,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上述情況中均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銷售設備并安裝合同的印花稅處理問題,今天就暫時講解到這里啦,不知道大家是否掌握了呢?若是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點擊咨詢會計教練的答疑老師為您答疑解惑哦;會計教練每天陪您學點會計,助力您會計之路的成長與進步!

京ICP備16061061號-1 | 北京天華在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會計培訓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