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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清算核定征收的情形有哪些

發(fā)布時間:2020-11-10 14:08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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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情況下,土地增值稅在進行清算是,可以選擇核定征收的方式,那么土地增值稅清算核定征收的情形有哪些?對這個問題有疑問的朋友,快來會計教練一起看下文吧,或許會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一些幫助哦!

在一些情況下,土地增值稅在進行清算是,可以選擇核定征收的方式,那么土地增值稅清算核定征收的情形有哪些?對這個問題有疑問的朋友,快來會計教練一起看下文吧,或許會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一些幫助哦!

第三十四條在土地增值稅清算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實行核定征收。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二)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三)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確定轉讓收入或扣除項目金額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企業(yè)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清算手續(xù),經(jīng)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報的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核定征收的情形有哪些,今天就暫時為大家整理分享到這里啦,不知道大家是否掌握了這些知識點呢?會計教練每天在這里陪大家學點會計,積少成多,聚沙成塔,助力大家成為更好的會計師!若是大家有什么會計問題,可以來會計教練咨詢我們的會計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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