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是會計人員在會計賬務處理中經常碰到的會計賬務處理,在匯算清繳的時候對于工會經費的調整也是要求會計人員必須掌握的會計處理,小編今天為大家分享的就是所得稅匯算清繳工會經費的納稅調整,感興趣的小伙伴可以和小編一起去下文了解一下相關內容,如果有什么不理解的話可以在線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
工會經費是會計人員在會計賬務處理中經常碰到的會計賬務處理,在匯算清繳的時候對于工會經費的調整也是要求會計人員必須掌握的會計處理,小編今天為大家分享的就是所得稅匯算清繳工會經費的納稅調整,感興趣的小伙伴可以和小編一起去下文了解一下相關內容,如果有什么不理解的話可以在線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
1: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工會經費支出如何扣除?
工會經費在實際發(fā)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的2%以內的金額準予稅前扣除。超過限額部分,不得稅前列支,必須進行納稅調整。
2:會計賬冊中列支的不超過限額的工會經費均能稅前列支嗎?
當然不是啦,這里的工會經費扣除限額同樣不是計提的數(shù)據(jù),而必須是企業(yè)已經實際“撥繳”的部分,憑真實、合法、有效的憑證,在規(guī)定的限額內稅前扣除。
此外,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從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還有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的支出、個人獎勵及活動獎勵也都不包括在內。利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濫發(fā)津貼、補貼、獎金;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違規(guī)設立“小金庫”等都是嚴禁的。這些都是不應計入工會經費,不允許在限額內稅前列支的。
3:啥是“真實、合法、有效的憑證”?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jù)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4號)第一條規(guī)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業(yè)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jù)》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jù)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0號)規(guī)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的地區(qū),企業(yè)撥繳的工會經費,也可憑合法、有效的工會經費代收憑據(jù)依法在稅前扣除?!?
如果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工會經費憑據(jù),光憑借銀行付款單據(jù)是不能稅前列支的
4:上繳上級單位的工會經費可以稅前列支嗎?
這里還是把握兩個要點:第一、上繳上級單位工會經費取得合法、有效的憑據(jù)了嗎?如果取得了,那么符合稅前列支的基本條件;第二、也是剛性條件,企業(yè)本年度實際撥繳的工會經費在實際發(fā)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的2%以內嗎?如果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條件,那么該筆上繳上級單位的工會經費可以全額稅前列支。
(1)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2)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xié)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fā)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3)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yè)務工作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yōu)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xié)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yè)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yè)務的支出;
(4)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wǎng)絡購建而發(fā)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wǎng)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5)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yè)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yè)單位的各項支出;
(6)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jié)向全體會員發(fā)放少量的節(jié)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fā)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
(7)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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